关于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结果的公示
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》(鄂人社奖【2025】50号),拟定推荐以下校级教学成果奖至省级进行评审,现按要求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11月3日-11月7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馈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。
邮箱:3219635326@qq.com;咨询电话:027-87156502。